01
基本案情与争议事实
- 申请人在日本国家阶段文件中将 DABUS 写为发明人。
- 日本特许厅要求将发明人姓名修改为自然人,申请人没有按要求修改。
- 申请人主张现行专利法可以容纳人工智能自主完成的发明。
02
核心争议与审判焦点
- 日本专利法中的发明人能否是人工智能系统
- 人工智能自主生成的技术方案能否在没有自然人发明人的情况下申请专利
- 相关问题应由司法解释还是立法解决
03
裁判结论与案件进展
- 知识产权高等法院维持东京地方法院和日本特许厅的结论。
- 现行专利制度以自然人为发明人和取得专利权的起点。
- 日本最高法院于 2026 年 3 月拒绝受理最终上诉,裁判结论确定。
04
实务启示与风控指引
01研发团队需要记录自然人在问题提出、方案形成、验证和改进中的贡献。
02专利申请前应确认发明人身份和证据链。
03仅以模型名称作为发明人会导致申请程序无法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