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适用主体与管辖范围
- 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和应用的开发者
- 部署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企业和平台
- 模型供应链中的数据、测试和安全参与方
02
主要要求
01明确模型开发者、应用部署者和用户之间的责任。
02加强数据来源、可信开发、测试和安全管理。
03推动内容来源标识、事件报告和行业协作。
03
实施时间安排
征求意见稿发布。
正式框架发布。
新加坡 · 治理指引
框架从责任、数据、可信开发、安全、内容来源、测试、事件报告和安全保障八个方面提出生成式人工智能治理建议。
整理:隆安湾区人工智能法律研究中心。法律适用以官方公布正式文本为准。
01
02
01明确模型开发者、应用部署者和用户之间的责任。
02加强数据来源、可信开发、测试和安全管理。
03推动内容来源标识、事件报告和行业协作。
03
征求意见稿发布。
正式框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