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争议解决及法律合规指引(二)——平台方与消费者之间的服务合同纠纷及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电商平台争议解决及法律合规指引(二)——平台方与消费者之间的服务合同纠纷及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叶鹏、郭晓熙律师系统梳理了电商平台与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及纠纷处理规则。平台通常作为服务提供方与用户建立服务合同,部分情形下兼具直接销售者身份,由此衍生服务合同与网络购物两类纠纷。针对平台服务合同纠纷,司法实践通常认定合法签署的注册协议具有约束力,平台在履行合理审查义务后即可免责;合规建议强调平台应优化格式条款提示方式、强化商家资质审核与投诉管理。针对网络购物合同纠纷,适用民法典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质量争议可能引发合同与侵权责任竞合,消费者须择一维权。管辖方面,优先适用协议管辖;无约定时,网络交付合同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履行地,实物交付以收货地为履行地。
一、主要法律关系
消费者线上交易需依赖平台,因此,消费者需要在平台上注册账号。当注册账号时需要签署用户协议、服务协议,以及遵守平台公布的一系列规则,两者之间建立服务合同关系。在该服务合同关系上,平台方仅提供平台服务,而非商品销售或服务提供者。但随着电商行业的成长,出现不同的类型,平台方不仅仅是提供平台服务,还直接作为交易方参与交易,混合着“平台经营者”和“商家”的双重身份。

二、纠纷类型
不同的身份,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一个是平台责任,一个是直接当事人责任,因此,平台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可以分为服务合同纠纷和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三、平台与消费者(用户)之间服务合同纠纷
在网络交易中,平台方作为平台服务提供者,一方面根据与商家签署服务协议,有偿为商家提供商品及价格展示的信息平台,一方面根据与消费者(用户)签署服务协议,为消费者提供出卖人及其商品的信息,并根据双方买卖的合意情况,在平台上完成双方的交易。由于交易是在平台上完成,因此,消费者会直接把平台方列为被告提起诉讼,认为注册协议中的免责条款无效、交易规则不合理、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等,主张平台方承担违约责任。
1、举证责任
1.1消费者举证
此种争议类型主要围绕平台方所提供的注册协议格式条款的不适用,及在交易过程中平台方没有履行对商家销售产品进行审查的义务,导致销售的商品/服务与实际不符。
1.2平台举证
(1)《注册协议》
(2)注册信息
(3)商家信息公示内容
2、争议焦点
平台方是否需承担违约责任。
3、法理分析
3.1《注册协议》合法有效,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消费者在平台上进行交易需注册平台用户,需阅读并接受平台的《注册协议》后注册成为平台的用户。因此,消费者注册用户时,已确认并接受《注册协议》,即接受平台的条款及相应规则,平台方已充分提醒应及时关注该平台公告、提示信息及协议、规则等相关内容,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签订协议的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3.2平台方已尽到谨慎义务。
平台方作为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仅仅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虚拟的交易空间,本身不参与实际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交易。商家店铺是由商家负责经营,店铺宣传页面及商品展示的内容均由商家负责上传、维护且提供售后服务。是平台内的独立经营者。且对入驻平台商家尽到了合理审查和注意义务,在平台上也有公示了商家营业执照等资质信息,平台方已尽到平台的审查和注意义务。
4、合规建议
4.1平台方应加强电子合同内容的提示和说明义务。
通过平台注册在线签订电子协议,除了关注格式条款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外,为避免电子合同的无效或被撤销,还要加强电子合同采取合理方式履行相应的提示和说明。电子合同内容的繁多,有可能每一页均有多条黑体标识条款,甚至有些黑体加粗标识条款比非黑体加粗字体条款还多。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平台上已经采取特别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突出相关格式条款,但,该标识行为未能起到消费者合理注意的作用。则不足认定平台方已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从而导致相关格式条款被撤销或被认定无效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
综上,平台方提供免除或者降低平台方责任、加重用户责任、排除用户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时,需要从用户注册体验角度来对相关格式条款的呈现方式做到引起注册用户注意的效果。
4.2平台方注重自身管理且加强对商家管理。
平台方应完善内容管理机制,加强对平台内店铺的管理,审查商家是否合法注册、督促商家及时查验合格证明、认证证明,避免假冒伪劣产品大量投入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且对违规销售的商家,应当依据平台管理规则及时予以处理。还需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渠道,方便消费者在发现商家违法违规行为后可第一时间向平台举报,如认定存在违法行为可将有关线索移送司法部门。

四、消费者与平台自营/商家之间的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消费者通过平台购买平台自营或平台内商家的商品/服务,如双方针对品牌、价格、数量、重量、质量等违约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第六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由于线上交易的发展,商品或服务的多类型,会经常出现由于商品的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有问题导致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此时会产生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消费者可以依据合同违约相关条款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依据侵权责任相关规定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但消费者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维权。

五、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发生合同纠纷的,所签订的合同存在协议管辖条款的,任何一方可向协议管辖的法院提起诉讼;未约定管辖的,任何一方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