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4日,为促进律所律师进一步了解商事仲裁程序,隆安广州举办了“商事仲裁实务分享及交流”专题分享活动,本次活动由隆安广州高级合伙人、隆安湾区商事仲裁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廖俊莲律师主讲,吸引了所内众多律师参与,共同深入探讨商事仲裁实务。

廖俊莲 律师

隆安广州高级合伙人、隆安湾区商事仲裁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廖俊莲律师首先从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的异同及商事仲裁的功能定位展开分享。廖律师指出,仲裁更注重意思自治、利益平衡和解决问题,效率更高,与民事诉讼相比各有利弊。随后,廖律师从准司法权论和契约论分析了仲裁的理论基础,并从法律定位指出仲裁机构是公益性非营利法人,商事仲裁的定位是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类似于委托社会第三方“私家”解决,是“私事私了”。

紧接着,廖律师详细分享了仲裁中的基本程序问题,分别从管辖及确认仲裁协议无效之诉、选仲裁员及回避制度、仲裁中的诉讼保全、调查取证、庭审程序及重点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分析。廖律师提出,仲裁管辖异议可以向法院或仲裁庭提出申请,相应的处理程序存在差异;针对仲裁员选择,廖律师建议倾向于选择专业能力强、责任感强的仲裁员;针对仲裁中的诉讼保全,应当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仲裁委的转办函件,向财产所在地或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立案庭提交保全资料;针对仲裁中的调查取证的方式,可以申请仲裁庭出具协助调查函、申请仲裁庭调查取证等;针对仲裁的开庭程序,仲裁庭调查的重点在于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等;最后,廖律师分享了合并申请、合议、裁决书制作及审批流程、专家咨询制度等程序问题。

在互动交流环节,隆安广州高级合伙人、隆安湾区商事仲裁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黄庆锋律师结合广州仲裁委员会的制度,针对裁决书制作的程序进行了补充,并对仲裁委员会的组织架构、业务发展、办案流程等进行了简要介绍。随后,在场嘉宾分别对仲裁庭退费、仲裁庭意见反馈、提请专家咨询委员会、施工合同案件实际施工人如何参加仲裁程序等方面展开了热烈讨论。

本次活动吸引了律所内部众多律师的参与,取得了良好反响,活动圆满结束。廖律师凭借其丰富的仲裁经验,结合理论及实务,深入浅出地分享了商事仲裁实务中的一系列程序问题,帮助律师熟悉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在程序上的差异,对其后续开展商事仲裁案件、最大程度地争取仲裁的有利结果具有重要意义。未来,隆安广州将继续开展更多商事仲裁系列专题活动,进一步深入商事仲裁领域的交流与探讨,促进隆安广州律师提升个人专业素养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