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 · 平台责任

新加坡自动化交易合同案

确定性交易程序以异常汇率成交后,平台撤销交易。法院认定违约,并在错误分析中考察程序设计者或运行者自编程至合同成立期间的相关知识,包括后来知悉错误却允许程序继续利用错误。

审理机构
新加坡上诉法院
代表性裁判日期
2020年2月24日
程序状态
终审判决
案号
[2020] SGCA(I) 2

01

基本案情与争议事实

  • B2C2 使用自动化交易软件在 Quoine 平台挂单和成交。
  • 平台发生技术问题后,若干交易以显著偏离市场的价格自动完成。
  • Quoine 随后单方撤销并逆转交易,B2C2 提起诉讼。

02

核心争议与审判焦点

  1. 完全由确定性算法形成的交易能否构成有效合同
  2. 自动化交易中的错误认识应归属于谁以及在什么时间判断
  3. 平台能否在交易完成后单方逆转结果

03

裁判结论与案件进展

  • 上诉法院维持平台构成违约的结论。
  • 对于确定性程序,错误分析考察设计者或运行者自编程至合同成立期间的知情状态;编程后知悉错误却故意让程序继续利用错误,也在分析范围内。
  • 本案使用确定性算法,不是自主学习或生成式AI;智能体应用只能作为类比治理参考。

04

实务启示与风控指引

01自动化交易规则需要写清成交成立、异常价格、暂停和撤销条件。

02开发记录会成为判断程序意图和风险预见的重要证据。

03智能体交易产品应设置价格偏离、流动性异常和人工暂停机制。

裁判及审裁文书判决、裁定及审裁决定全文共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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