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 · 专利

英国 DABUS 专利案

申请人将DABUS列为两项专利申请的唯一发明人,并主张因拥有该系统而取得申请权。英国最高法院依《1977年专利法》认定发明人须为自然人,系统所有权本身不能产生申请权,一致驳回上诉。

审理机构
英国最高法院
代表性裁判日期
2023年12月20日
程序状态
英国最高法院终审判决
案号
UKSC/2021/0201;中立引证[2023] UKSC 49

01

基本案情与争议事实

  • 两项专利申请将 DABUS 系统列为发明人。
  • 申请人主张其作为系统所有者可以取得申请权。

02

核心争议与审判焦点

  1. 人工智能系统能否被列为发明人
  2. 系统所有权能否直接形成专利申请权

03

裁判结论与案件进展

  • 最高法院驳回上诉。
  • 现行英国专利法要求被列名的发明人为自然人。
  • 本案不裁判AI辅助、具有人类发明贡献的技术方案能否获专利。

04

实务启示与风控指引

01研发项目需要记录自然人的构思、验证和技术贡献。

02联合研发协议应写清发明人确认、申请权和证据保存流程。

裁判及审裁文书判决、裁定及审裁决定全文共 1 份

专项咨询

该裁判先例对您的产品研发或在审争议有何影响?

结合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