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江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仲裁员聘任条件的规定,经第三届阳江仲裁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集体审议,并向社会公示,确定第三届阳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单。
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王彬斌律师、叶鹏律师、张爱武律师、陈伟杰律师、陈青兰律师、金丽律师、赵志明律师、赵琦娴律师、黄庆锋律师、彭利民律师、廖俊莲律师(按拟聘第三届阳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单先后排序)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与良好的职业口碑,成功入选。

本次受聘的十一位律师,均深耕仲裁领域多年,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一线实务经验,长期参与各类仲裁案件办理,深谙仲裁裁判思路,善于从争议实质出发提供高效解决方案。
此次受聘,是阳江仲裁委员会对隆安广州律师专业能力与法律素养的充分信任和高度认可。未来,隆安广州获聘律师将充分结合自身专业领域,熟练运用仲裁手段,认真履行仲裁员职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尽责能力。
阳江仲裁委员会
阳江仲裁委员会是由阳江市人民政府同意,经国务院原法制办公室批准,于2018 年3月26日在广东省司法厅依法登记成立的仲裁机构。
阳江仲裁委员会是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又是阳江地区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阳江仲裁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以仲裁的方式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纠纷。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阳江仲裁委员会由一支高学历、高素质、法律资深的仲裁员队伍和法律理论扎实、业务精良的仲裁秘书队伍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