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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 AI 换脸公益诉讼案

行为人未经同意将他人人脸用于深度伪造淫秽内容并牟利。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令删除信息、公开道歉并支付公益损害赔偿。

审理机构
杭州互联网法院
代表性裁判日期
2023年8月4日
程序状态
民事公益诉讼判决生效;据公开通报已履行
案号
(2023)浙0192民初4563号

01

基本案情与争议事实

  • 虞某未经被编辑人同意,收集人脸并制作、传播换脸内容。
  • 其另提供定制服务、软件和教程,扩大个人信息被滥用的风险。
  • 萧山区检察院另行提起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

02

核心争议与审判焦点

  1. 人脸敏感信息处理的授权与目的边界
  2. 侵害不特定多数人信息权益如何构成公益损害
  3. 民事公益救济与刑事追诉的区分

03

裁判结论与案件进展

  • 法院判令停止侵权并删除涉案个人信息。
  • 被告须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6万元公益损害赔偿。
  • 检察机关通报判决于2023年8月22日生效;本条记录民事公益诉讼结果,不将其写成刑事判决。
日期与程序记录
  • 据检察机关发布,判决生效并已履行。

04

实务启示与风控指引

01为人脸合成设置合法用途审核、授权核验及高风险请求阻断。

02投诉处置应覆盖源照片、面部模型、成品、分享链接和定制服务记录。

03对疑似批量滥用建立升级响应、必要证据保全及依法配合调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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